查理士考門(Charles Cowman)(聖教會稱他為高滿先生)是芝加哥一衛理公會的會友。在芝加哥慕迪教堂的宣教師大會中,聽宣信博士講宣教士見證,對宣教有強烈負擔。後來進慕迪聖經學院受六年的訓練,中田重治牧師(1870~1939)自幼就在衛理公會之牧師門下受教。一八八八年至一八九二年在東京英和學校神學部受造就。一八九六年赴美國,就讀慕迪聖經學院。中田重治牧師與考門牧師在芝加哥恩惠衛理公會認識,於一八九八年返回日本傳道,經濟方面由考門牧師支持。考門牧師亦得著往日本宣教的呼召,於一九零一年賣掉一切家產,偕妻子赴日本宣教,與中田重治牧師及幾位傳道人先後創立「中央福音傳道館」、「遠東宣教會」及「東京聖經學院」。中央福音傳道館」一連十年在晚上作佈道工作,約有一萬五千人決志。佈道會中使用樂器,用「奮興詩歌」。一九一七年以48間教會,60位傳道人,1400位信徒,創立「日本聖潔教會」,以宣信博士所主張之四重福音(重生、成聖、神醫、再臨)為特色,並選立中田牧師為首任監督。
吉寶崙(ErnestKilborne)是考門的同事,亦在參加宣信博士之聚會中得見遠東宣教之異象。一九零二年八月至日本宣教,與高滿、中田一起事奉。一九一零年往韓國宣教,設聖經學院,組織佈道團。一九二五年赴中國上海,在上海買地設聖經學院,訓練中國青年。(故此聖教會系統只見於日本、臺灣、韓國及共產黨執政前之中國大陸。)一九一八年考門牧師忽然生病回美國休養,經六年臥病在床,一九二四年離世。考門夫人一面照顧先生,一面繼續擔任宣教機構的負責人,在極艱難中過得勝的生活,並將在大試煉中所體會的信仰寫成《荒漠甘泉》,幫助了許許多多人。
吉寶崙(ErnestKilborne)是考門的同事,亦在參加宣信博士之聚會中得見遠東宣教之異象。一九零二年八月至日本宣教,與高滿、中田一起事奉。一九一零年往韓國宣教,設聖經學院,組織佈道團。一九二五年赴中國上海,在上海買地設聖經學院,訓練中國青年。(故此聖教會系統只見於日本、臺灣、韓國及共產黨執政前之中國大陸。)一九一八年考門牧師忽然生病回美國休養,經六年臥病在床,一九二四年離世。考門夫人一面照顧先生,一面繼續擔任宣教機構的負責人,在極艱難中過得勝的生活,並將在大試煉中所體會的信仰寫成《荒漠甘泉》,幫助了許許多多人。
一九二六年元月在日本東京聖經學院內,日本聖潔教會全國教會舉行每年一次的「新年盛會」,會中中田監督強調台灣傳道的時期成熟,並當場呼籲工人前往台灣開拓工作。當時東京聖經學院在學中的安部藤夫牧師接受呼召,決志到台灣工作負起艱難的使命,安部牧師雖然剛入學二個多月,然心中愛靈魂的熱切決然勇往直前,安部牧師就讀東京聖經學院之前,已在救世軍工作一段時間。
同年一月十一日中田重治監督和安部籐夫福音使,從東京出發到神戶,搭乘九千噸的「吉野丸」輪船於十五日啟程,十八日到達台灣基隆港,當時在岸上迎接他們的有井上伊之助、龜山、陳芳本、陳溪圳四人。他們先作全島(西部)巡迴佈道,大部份聚會是在長老教會禮拜堂舉行。
一月三十日晚上他們在台北市借用「台灣日日新聞社」樓上舉行台灣第一間聖潔教會的發會式(開幕典禮),參加此次盛會者有數十人,其中有須田清基、陳芳本、陳溪圳等。開幕典禮的開會由三宅牧師致詞,中田監督在會中證道。次日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主日崇拜假御成町一丁目十番地(中山北部一段),租用店舖二樓舉行,參加聚會有二十多人,安部籐夫福音使受差派為第一任駐堂牧師。台灣聖潔教會於焉發足。
同年一月十一日中田重治監督和安部籐夫福音使,從東京出發到神戶,搭乘九千噸的「吉野丸」輪船於十五日啟程,十八日到達台灣基隆港,當時在岸上迎接他們的有井上伊之助、龜山、陳芳本、陳溪圳四人。他們先作全島(西部)巡迴佈道,大部份聚會是在長老教會禮拜堂舉行。
一月三十日晚上他們在台北市借用「台灣日日新聞社」樓上舉行台灣第一間聖潔教會的發會式(開幕典禮),參加此次盛會者有數十人,其中有須田清基、陳芳本、陳溪圳等。開幕典禮的開會由三宅牧師致詞,中田監督在會中證道。次日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主日崇拜假御成町一丁目十番地(中山北部一段),租用店舖二樓舉行,參加聚會有二十多人,安部籐夫福音使受差派為第一任駐堂牧師。台灣聖潔教會於焉發足。
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,日本政府結束了對台灣五十年之久的統治,台灣從帝國主義的桎梏下得到釋放,這不但意味著政治方面獲得較大的自由、民主的空間,在宗教信仰方面也得到了自由伸展的機會。因此台灣的基督教會突破了一些禁忌與限制,向廣闊的天空展開翅膀,擴展上帝帳幕之地,張大了神聖居所的幔子,放長了福音宣教的繩子,越過高山峻嶺,遍及僻壤海角,神的話無所不及,主的道所不遍,自一九二六年創立的「台灣聖潔教會」也成為歷史名詞,取而代起的是:「基督教台灣聖教會」。
「台灣聖潔教會」行政的核心仍屬日籍傳道人員,會友多數也屬僑居台灣的日本人,直至一九四三年日本政府下令關閉「台灣聖潔教會」所屬各會所。是時已有十六間教會,十八名傳道人員,信徒家族數一七四七人,而其中純屬台灣人聚會的教會祇有:西港、佳里、台南及新竹、台北、大稻埕、苑裡等教會,但這些教會也遭遇了日本政府下令關閉遭池魚之殃,會友四散(大部份參加長老教會),牧者也被迫改行,因無羊可牧,在此蟄伏期間,忠於事主者,仍以祈禱托住渙散之會友信仰、靈命,把正式聚會改為家庭查經方式,維繫了會友之間之交通。如今台灣重見光明,過去的統治者紛紛被遣散返日,除登記產權為日本人所有之教會,被日產處理委員會接收外,台灣人的教會也陸續復起開展工作。先是同年十月七日高進元牧師重整旗鼓,重新開始台南聖教會傳道工作。繼而十二月二十五日,以聖誕節為契機,王錦源牧師、孫士勸士也在西港揭揚了聖潔真理的旗幟。新竹聖教會也如睡醒的獅子般地振奮起來,聖工突飛猛進,聘請王錦源牧師前往牧會,聖工因之大大興旺。
一九五○年,由高進元牧師發起,籲請同道,向台灣省政府提出了組織人民團體之申請書,於是組織教團之呼聲越來越高,一九五一年三月一日於台南聖教會召開發起人會議,由資深牧長組織籌備委員會並選舉王錦源牧師為主任委員,進行籌備事宜,繼而於四月二十五日召開第二次籌備會,議定於五月十日於新竹聖教會舉行成立大會,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一日奉准組織人民團體並定名為「台灣省聖教會」,直至一九五四年才更改為「台灣聖教會」延用至今。既有了組織,對於急劇增加之會所所需之傳道人員發生供需失調現象,於是王錦源牧師在新竹開辦「台灣聖經學院」,造就大量傳道人才,為台灣聖教會加添了一些生力軍。
「台灣聖潔教會」行政的核心仍屬日籍傳道人員,會友多數也屬僑居台灣的日本人,直至一九四三年日本政府下令關閉「台灣聖潔教會」所屬各會所。是時已有十六間教會,十八名傳道人員,信徒家族數一七四七人,而其中純屬台灣人聚會的教會祇有:西港、佳里、台南及新竹、台北、大稻埕、苑裡等教會,但這些教會也遭遇了日本政府下令關閉遭池魚之殃,會友四散(大部份參加長老教會),牧者也被迫改行,因無羊可牧,在此蟄伏期間,忠於事主者,仍以祈禱托住渙散之會友信仰、靈命,把正式聚會改為家庭查經方式,維繫了會友之間之交通。如今台灣重見光明,過去的統治者紛紛被遣散返日,除登記產權為日本人所有之教會,被日產處理委員會接收外,台灣人的教會也陸續復起開展工作。先是同年十月七日高進元牧師重整旗鼓,重新開始台南聖教會傳道工作。繼而十二月二十五日,以聖誕節為契機,王錦源牧師、孫士勸士也在西港揭揚了聖潔真理的旗幟。新竹聖教會也如睡醒的獅子般地振奮起來,聖工突飛猛進,聘請王錦源牧師前往牧會,聖工因之大大興旺。
一九五○年,由高進元牧師發起,籲請同道,向台灣省政府提出了組織人民團體之申請書,於是組織教團之呼聲越來越高,一九五一年三月一日於台南聖教會召開發起人會議,由資深牧長組織籌備委員會並選舉王錦源牧師為主任委員,進行籌備事宜,繼而於四月二十五日召開第二次籌備會,議定於五月十日於新竹聖教會舉行成立大會,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一日奉准組織人民團體並定名為「台灣省聖教會」,直至一九五四年才更改為「台灣聖教會」延用至今。既有了組織,對於急劇增加之會所所需之傳道人員發生供需失調現象,於是王錦源牧師在新竹開辦「台灣聖經學院」,造就大量傳道人才,為台灣聖教會加添了一些生力軍。
教會雖謂屬靈機構,但既以人為構成要素之一,必須有制度、組織、機構來加於規範,使之納入正規,在秩序與紀綱之約束下,運營一切事工。
本會在組織上,於一九五一年初創時採用「理事制」,延用一般人民團體之理監事制度,一九五四年由「理事制」改為「委員制」,將權力集中在三人委員身上,一九五七年由「委員制」改為「會督制」,權力之焦點集中在會督身上,一九六○年為分散浩繁之教會事工,徹底實行分層負責,把會督制改為「執行委員制」,此一制度實施二十八年之久,歷時十屆,至一九八八年始採用現在之「總會制」。
本會在制度上雖然採用監督制,但廣大之民意卻未被忽略,「理事制」時有「信徒代表會」,為最高權力機構,「委員制」時代就將行政與立法分開,立法機構有「教團議會」,最高權力機構有「年會代表大會」。執行委員制時,「年會代表大會」仍然存在,直至一九七二年第十八屆年會代表大會時,咸認此一組織未免有疊床架屋,不具實質權力作用而廢除「年會代表大會」,祇剩「教會議會」獨挑制衡作用,制度是隨時代之需要而改變,就是一個最理想的制度也未盡完美。但「執行委員制」在二十八年中負起了教團行政調度和運營的原則,雖然此一制度已由總會取代,但正面之價值應被肯定。
一九八八年二月本會改為「總會制」,「總會制」權力機構放在總會大會,而總會委員會係決策單位,執行單位則有總幹事及各局、部實際推行會務。
本會在組織上,於一九五一年初創時採用「理事制」,延用一般人民團體之理監事制度,一九五四年由「理事制」改為「委員制」,將權力集中在三人委員身上,一九五七年由「委員制」改為「會督制」,權力之焦點集中在會督身上,一九六○年為分散浩繁之教會事工,徹底實行分層負責,把會督制改為「執行委員制」,此一制度實施二十八年之久,歷時十屆,至一九八八年始採用現在之「總會制」。
本會在制度上雖然採用監督制,但廣大之民意卻未被忽略,「理事制」時有「信徒代表會」,為最高權力機構,「委員制」時代就將行政與立法分開,立法機構有「教團議會」,最高權力機構有「年會代表大會」。執行委員制時,「年會代表大會」仍然存在,直至一九七二年第十八屆年會代表大會時,咸認此一組織未免有疊床架屋,不具實質權力作用而廢除「年會代表大會」,祇剩「教會議會」獨挑制衡作用,制度是隨時代之需要而改變,就是一個最理想的制度也未盡完美。但「執行委員制」在二十八年中負起了教團行政調度和運營的原則,雖然此一制度已由總會取代,但正面之價值應被肯定。
一九八八年二月本會改為「總會制」,「總會制」權力機構放在總會大會,而總會委員會係決策單位,執行單位則有總幹事及各局、部實際推行會務。
現行組織架構
台灣聖教會 總會: 總會大會:總會委員會(總會長) 總會辦事處(總幹事):企劃小組、聖工協調會。 傳道局:國內外宣教事工。 教育局:文字事工。 事務局:總務、財務、公關事務。 財務局:會計、出納業務。 各委員會(政策管理方面的監督) 聖工委員會:傳道委員會、教育委員會、事務委員會、 建堂貸款委員會、財政委員會、中台神學院後援會。 特設委員會:培育委員會、神學教育政策委員會、法規委員 會、歷史委員會、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、考試委員會。 |
財團法人董事會 司法委員會 教區:教區委員會(教區長) 傳道處:常青組、婦女組、青年組。 教育處:聖樂組、教會學校組。 教會:信徒大會──執事會(聖工聯席會) 傳道委員會:常青團契、姐妹團契、社青團契、青年團契、 少年團契。 事務委員會:總務、財務、文書、服務等。 合作機構:國際宣教會(人人佈道團)、中台神學院、亞聖 聯盟、中國主日學協會、中華福音神學院、基督教福利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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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基督教台灣聖教會資訊網